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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市委党校(市行政学院)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08  来源:

镇委校〔201728

 

各处室、各党支部:

   《市委党校(市行政学院)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》已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 

57365.com           镇江市行政学院

201746

 

 

市委党校(市行政学院)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

 

根据校(院)党委下发的《57365.com(镇江市行政学院)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实施意见》要求,现就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计划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,深入开展学法普法工作,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,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通过法治宣传教育,进一步落实党校姓党根本原则,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,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从政、依法办事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1.健全普法机制

1)建立领导机制。校(院)党委成立校(院)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牵头负责,校(院)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,各处室积极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)

2)建立述法制度。把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年底各处室处长(主任)述职内容,纳入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报告内容,并作为年度评比先进处室、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、机关党委)

3)建立评比制度。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每年年底评比校(院)机关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参考,作为“四星级”先进党支部创建的重要内容,推动全校(院)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、机关党委)

2.抓好全员学法

1)校(院)党委集体学法。党委中心组全年组织集中专题学法4次。(责任处室:机关党委)

2)各处室、各党支部全年组织集中专题学法4次。(责任处室:各处室、各党支部)

3)机关全体人员学法。全年举办法治学习报告会2次(上半年、下半年各1次);机关在职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40课时。(责任处室:机关党委、组织人事处)

4)实施宪法宣誓制度。124日组织全校(院)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)

5)开展法治现场教育活动。年内组织12次法治现场教育活动。(责任处室:机关党委)

3.开展普法活动

1)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。以校(院)行管教研室为主体,选派优秀法律教育教师参加市普法志愿者队伍,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普法和法律服务活动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、各教研室)

2)纳入主班次教学内容。把法律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,一个月(含一个月)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,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课时;两个月(含两个月)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,时间不少于16课时;其他班次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,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和课时。(责任处室:教务处、对外培训处)

3)开展“送法下基层”活动。组织校(院)优秀法律教育教师到基层举办法治学习报告会或讲座。(责任处室:组织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各教研室)

4.加强法治文化建设

1)加强阵地建设。利用校(院)瀚英书吧设立普法图书角,建立法治宣传栏,利用校园网、微信公众订阅号、电子显示屏、手机短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氛围。(责任处室:图书网络信息中心、办公室、机关党委、校(院)纪委)

2)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。组织教研人员开展法治理论、法治文化与法治建设实践研究,年内形成12篇研究成果。(责任处室:科研处、各教研室)

3)开展法治文化活动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开展的各类主题演讲比赛、知识竞赛、法治摄影书画作品、法治格言警句征集评选等活动。(责任处室:机关党委)

三、学法普法内容

1.法律法规的学习:重点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。

2.党纪党规的学习:重点是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《行政学院工作条例》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。

3.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: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、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。

4.中央、省、市委文件的学习:重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,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、市委十项规定;中央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》、省委市委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;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全会精神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3月:制定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。

2.4月—6月: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季活动:组织一批重点法律法规、党纪党规的学习,举办一次法治学习报告会,开展一次法治现场教育活动,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知识考试。

3.7月:举办一期党纪党性教育培训班。

4.8月: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法活动。

5.9月:组织一次法治学习报告会。

6.10月—12月:集中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和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处室、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,认真做好本处室、本党支部学法普法工作,确保全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全面落实。

2.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各教研室要组织教研人员开展法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,确保完成年内课题研究任务。

3.组织人事处作为全校(院)法治宣传教育的牵头处室,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,指导并督促各处室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,并负责统一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形成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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